异地住院报账须知
一、异地住院报账所属情况
1.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2.因公出差、探亲期间急症住院;
3.本地医疗条件限制批准转诊住院。
二、准备资料
所属情况 |
应准备资料 | |
1.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
1.《异地就诊登记表》(盖章); 2.《出院记录》等住院证明资料(盖章); 3.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4.异地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均要盖章)。 |
意外伤害住院需补充居住地或发生地证明(注明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证明人等),有关部门在证明资料上盖章(如当地派出所、物业保卫部门、医院等)。 |
2.因公出差、探亲期间急症住院 |
1.单位出示的情况说明(盖章); 2.《出院记录》等住院证明资料(盖章); 3.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4.异地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均要盖章)。 | |
3.本地医疗条件限制批准转诊住院 |
1.转诊介绍信回执(转诊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等住院证明资料(盖章); 3.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4.异地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均要盖章)。 |
2012年6月1日起,我省医保局中心报账取消现金支票结算,需要单位专管员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信息输进医保系统后才能进行中心结算,将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并上述中心报账资料一起交单位医保专管员统一报账。
三、报账时间及标准
1.报账时间:每周一全天我局受理异地住院报账。
2.报销标准:住院医疗费用剔除“三个目录”规定的政策自付费用和起付线标准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5%,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0%;大病互助费报销比例为94%。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
2.发票上所注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之姓名完全一致;
3.所供材料,需盖章之处应全部盖好公章。
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